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入会细则公布如下,凡符合条件者可向当地盟、市硬笔书法组织申报,填表推荐,或个人直接向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组联部申报(由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转送各盟市硬笔书法组织认可)。
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会员
入会条件与程序
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书法分会(以下简称:青少年书法分会)
本着对青少年硬笔书法爱好者以鼓励为主的原则。17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硬笔书法基础的青少年,均可向青少年书法分会
提出申请成为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会员,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书法分会根据实际水平审批通过后,即正式成为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会员。青少年会员年满18周岁,可视为具备加入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一、申请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人员,下载入会申请表,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各栏内容,并附硬笔书法作品1件及3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邮寄至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书法分会。如在全区各类硬笔书法比赛中获奖及书法报刊发表过作品的,请将最高获奖证书及相关复印件一并邮寄,可优先录用。
2、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书法分会对申请人《入会申请表》及作品审核通过后,在内蒙古硬笔书法网“青少年硬笔书法”专栏公布名单。(网址:www.nmgybsf.com)
3、申请人员将会费汇款至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书法分会,由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书法分会统一发放《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会员》证。
4、会费缴纳:青少年会员每年按40元会费计,一次性交至18周岁,累计最高不超过200元。残疾人员或特困家庭由所在学校开具证明,经青少年书法分会审核并报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批准,可减、免其会员费。
5、《入会申请表》相关资料与会费邮寄地址:
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交通设计院家属楼1192信箱
邮政编码:010010 电话:0471-4976840
二、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会员的权利:
1、参加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举办的各类书法展赛,可享受减、免优惠待遇。
2、推荐优秀书法作品在相关刊物发表。
3、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对优秀会员作品和个人进行发布。
4、可参加青少年书法分会举办的各类评先、评优等活动。
5、可参加青少年书法分会组织的书法交流等相关活动。
三、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会员的义务:
1、承认和遵守《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章程》和《青少年书法分会章程》。
2、执行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书法分会的决议,积极参加青少年书法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为宣传和推动青少年书法教育工作,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不断提高书法水平。
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书法分会
2013年12月15日
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
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会组成方案
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 1、艺术创作评审委员会、评委会、2、学术委员会、3、篆刻专业委员会 4、书法教育委员会、5、组织联络工作委员会、6、对外交流工作委员会、7、宣传出版工作委员会、8、维权鉴定工作委员会、9、老年书法分会、10、女书法家工作分会、11、青少年书法分会、12、高校书法工作委员会,13、民族文字工作委员会共计13个。
申办条件:
⑴ 各专委会、工委会的委员必须是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
⑵ 自愿申请加入,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遵守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章程。品行端正。
⑶ 评委会的执委是由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和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担任。评委会设创作委员若干名,聘请本会在艺术创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会员担任;名称为: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艺术创作委员。
⑷ 委员必须是在举办的各类比赛中获奖一次,入选和入展二次的作者。
(5) 书法教育委的执委须是盟、市级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对书法教育有特殊贡献人士,委员须是盟、市、旗县级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教学实验基地的负责人、中国硬笔书法名校负责人和主管教师和各类培训机构负责人和专业成绩突出的书法教师。
(6) 组织联络委的执委须是盟、市级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委员须是盟市、旗县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
(7) 对外交流委的执委须是盟市级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对内蒙古硬笔书法事业发展做过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委员须是盟市、旗县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
(8) 宣传出版委的执委须是盟市级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在宣传、编辑、出版、网络方面的专家和负责人。委员须是盟市、旗县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
(9) 维权鉴定委的的执委须是盟市级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在维权、鉴定专业方面有造诣的专家。委员须是盟市、旗县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
(10) 老年分会的委员是由各地区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年龄在65岁以上,在各地区有一定创作水平和影响的老年书法家担任。
(11) 女书法家分会的委员是由各地区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在各地区有一定创作水平和影响的女书法家担任。
⑿ 青少年书法分会是由个人委员和理事单位组成。委员是由各地区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在各地区有一定影响的从事少儿书法教育的专家担任。理事单位(各级书法教育培训机构)申报条件必须有30名以上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青少年会员。
⒀ 高校委的委员是由各地区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高校书法组织负责人担任。
(14)民族文字委由各地区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民族文字专家组成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经各级团体会员推荐或会员本人自荐,以文字材料寄报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委员会工作指导办,经审核后,报经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以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文件对外发布并颁发证书。
委员申请表
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
2013年12月25日